( )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
在一些发达国家中,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保证了电子政务的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入,相关信息的公开、安全、有效性、合法性等方面法律法规缺失的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因此,只有加快法制法规建设,统一信息资源共享法,全面规范政府的信息管理行为,打破电子政务建设的人为壁垒,才能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公众意识薄弱
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与公民信息意识和民主意识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薄弱的公众信息意识使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缺少了强有力的外在推动和监督。从社会公众利用信息的态度和习惯来看,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仍是以传统的文本方式和单位内部人际交流方式为主,即使是专业化的信息管理人员,也往往停留在文件资料等的收集、加工、分类、存储等物理化的管理水平上,对信息深加工思想和利用信息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相应制度不健全
.转载注明海口企业网站建设www.hiSosi.com.所谓的信息资源共享完全是政府单方面的行为,并非法定义务,共享什么、如何共享、对谁共享等完全取决于政府当事人的态度,并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这必然会阻碍信息资源共享,使公众无法获知充分的相关信息,降低了公众可获得信息的质与量,使公众参与陷入举步维艰的困境之中。
(⑴对电子政务的目的和作用认识不深刻
在电子政务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许多部门大都习惯了传统的办公方式,在心理上难以适应电子政务的办公方式,在思想观念上无法形成积极主动性,无法自觉地去适应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这一必然趋势。尤其是部分公务员担心自身的利益会因电子政务的实施而受到影响,产生抵触、消极情绪,而把电子政务仅仅当作政府部门的计算机化,不重视软件开发与政务业务流程的整合,仅仅是用计算机系统去模仿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模式。很多“一站式”服务网站没有体现出其服务的精髓,政务流程没有优化和重组,流程繁杂,未能实现后台的协同办公,3⑥务质量低下,无法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信息资源共享的实现途径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改善政民的关系,所以政府应加大其建设力度,进而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0〕统筹规划,加强行政领导力度
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是一个综合性的国家行为和政府行为,因此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协调发展、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大行政领导的力度,坚持以网络为基础,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要求各政府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和服务特点,建设各具特色且互联互通的数据库,从而构建完整的、全方位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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