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四十二条等我国行政法规中涉及到的信息安全
0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3〉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5〕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V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3 国际联网保密制度
0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递。
3〉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度。
4〉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巳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5〉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海口企业网站建设www.hiSoSi.com整理),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涉密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地保密工作部门。
6〉用户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对其管理的邮件服务器的用户,应当明确保密要求,完善管理制度。
7〉互联单位和接人单位,应当把保密教育作为国际互联网技术培训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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